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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推行考评制度 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11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新蔡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县纪委关于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乡镇(街道)纪(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监督审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考评制度,明确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度考核以县纪委为主,细化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指标、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初步建成立体化、多维度、全覆盖的检查考评体系。

  在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工作中,将乡镇纪委纳入考核对象,对乡镇纪委业务进行考评,结合考核对象所在乡镇党委共同进行考核。围绕纪委书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个别访谈,分别听取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以及街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检查班子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记实手册等资料,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标准“量尺子”,详细了解纪委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明确考核结果公开、领导亲自约谈、记录廉政档案、干部使用参考等运用方式,考核结果将在全县纪检系统内公示公开,作为干部任免使用、评先评优、出具廉洁意见书的重要依据。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对各乡镇(街道)纪(工)书记监督责任检查考评后,县纪委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整理,与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面对面反馈,既点明问题又指出具体表现。

  “考核结果不再是简单的数据汇总,而是在充分听取其意见后,有针对性地帮助其制定出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帐和整改时间进度表,按期汇报整改进度和结果,逐一销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杜辉说道。(新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