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 推动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28人次,占62.1%,同比增长7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65人次,占31.2%,同比增长31.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8人次,占5.6%,同比增长23.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次,占1.1%,同比下降57.1%。
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决不意味着反腐败节奏要放缓、惩治力度要减弱。平舆县纪委监委严格对照“六大纪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是什么病就治什么病,该谈话提醒的及时谈话提醒,该轻处分的及时予以处分,该立案审查的严格审查,做到“四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平舆县纪委监委利用“清风平舆”微信公众号、清风舆城微信工作群等,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既亲又清的现代文明人格。在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坚决制止。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拒腐防变能力。
“近年来,我们积极构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纪律第一道防线。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政治生态向好发展。”平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要求为行动引领,严守“底线”不触“红线”,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平舆县纪委监委 胡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