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生态移民补偿款,处分!
“请讲一下2009年、2010年生态移民项目资金拨付的相关情况?”
“移民项目款是如何发放的?”
“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等违规违纪情况?
面对核查组的问询,陈锋心中百感交集、五味杂陈。
2019年初,确山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2015年确山县任店镇猴庙村村委在集体研究发放2009年度、2010年度生态移民建房补贴中,涉嫌向非移民户发放钱款,此举并不符合扶贫政策。
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不容侵犯。确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批示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李成安同志为组长的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核查组当即查阅复制了任店镇猴庙村2009年度、2010年度生态移民建房补贴款发放资料,并调取任店镇猴庙村两委会议记录,核实集体研究情况。经查,2015年3月8日,任店镇猴庙村委召开会议,研究“关于申请拨付2009年度、2010年度生态移民建房搬迁补贴资金发放事宜”,时任猴庙村两委干部及2009年度、2010年度58户申报户参加会议,会议决定:猴庙街东西沿线的沿路两侧的农户不论搬迁及建房年限,只要是现居住楼房的农户,以户为单位享受生态移民补偿款,户均补偿资金17256.55元。2015年3月9日,任店镇政府向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递交“申请拨付2009年度及2010年度猴庙村生态移民搬迁补贴资金的报告”,经验收审批后,县财政局将补偿款拨付到任店镇财政专户,2015年4月3日,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到58户农户的银行卡。
与此同时,核查组成员深入猴庙街及猴庙街东西沿线实地走访调查移民建房的建设情况。通过走访,核查组发现,现任猴庙村村委主任陈锋的儿子陈留栓在2010年度生态移民建房搬迁补偿资金发放名单中,但陈留栓的房子并不在猴庙街及猴庙街东西沿线两侧。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这才有了开头的核查组与陈锋的谈话。
“你儿子的房子是哪一年盖的?是否符合生态移民户的标准?”核查组问。
“是2008年,至于是否符合项目规定的标准,我也把握不好。”陈锋低下头。
“你儿子盖房时间早于项目实施时间,为什么还要把你儿子加到生态移民户上?”核查组追问。
“当时村委研究确定的范围,我儿子也在范围内,就加上去了”陈锋回答。
“怎么研究的?参与研究的是谁?你当时是什么意见?”核查组的问题逐步深入。
在陈锋的如实回答中,事情脉络渐渐清晰。陈锋承认,2015年3月,猴庙村委在生态移民补偿资金发放过程中,陈锋在明知其子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下,在该村委研究其子享受补偿政策时,未提出反对意见,并领取补贴资金17256.55元,陈锋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在谈话期间,陈锋认识到错误,2019年4月,他主动将17256.55元补贴款退交县纪委。2019年9月24日,经确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因为我党性意识不强,政治觉悟不高,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犯了错误,我自愿接受上级领导给予我的批评教育和处理………”陈锋在检讨中如此写道。
随即,一份监察建议书发到任店镇政府。任店镇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移民补偿款核实规范工作,确保补偿资金发放精准。(确山县纪委监委 郭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