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
“一个党员受了处分,怎么能继续领年终奖金?”“他受了政务处分,为什么还能评先评优?”……
自3月份以来,驿城区纪委监委针对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有关政策不清楚、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对十八大以来全区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标准从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送达问题;违纪违法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调整、销编是否到位;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者的组织人事档案;处分期间和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对受处分人员违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问题;发现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后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纠正等5个方面问题。
检查从严。通过单位自查整改和抽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街道纪委交叉配合成立4个检查组,对18个乡镇街道和51个区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共检查900余名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责任从严。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针对受处分人年度考核、工资奖金发放标准、医保、社保、公积金处理等落实情况,建立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和处分决定执行信息互通互移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责任。
纪律从严。对检查中发现组织不力、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告诫、责令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向各级党组织明确和重申处分决定执行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威起来,决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