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监督中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集中+分散’、‘固定+流动’相结合方式,将开展文明传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助力乡村振兴,让人人都是‘文明传习者’ 。”日前,泌阳县纪委监委对古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监督时,该街道纪工委同志介绍。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6个监督检查组,聚焦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该实践活动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走深走实。
监督检查组聚焦新时代文明实践长效机制建立,监督人员配备情况,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强筋健骨。具体查看传习队伍常态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人数、常驻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促进传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阵地建到群众家门口,发挥应有作用。
为强化任务落实,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从场所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建引领、培育志愿组织以及维护文化安全等方面入手,监督检查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指导作用,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进行到哪里,纪律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贯彻到哪里。在监督中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监督检查组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主体责任落实中,查看“党员活动日” “主题党课”“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党性体检”实践活动记录,从中查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实践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文明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
同时,加强对文明实践活动内容的监督检查。围绕“两长四评”、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邻居等评选活动,查看“五美庭院”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是否到位;协调学校同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建议学校对学生家庭获得美丽庭院称号的进行表扬,由表及里激发群众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动性。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为契机,监督乡镇(街道)送理论、送科技和技能培训等,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率、增收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党员干部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赵弘正 刘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