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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村里集体资产有多少?村里的土地都承包给了谁?村里面的钱又都花到哪儿了?”日前,新蔡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该村负责人问道。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新蔡县纪委监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有力促进源头治理、乡村治理、基层治理。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下沉摸排和乡村自查自纠,先摸清底数,明晰产权,解决“管什么”的问题,按照“情况清、底数明、数据准”的要求,深入调研、深挖资源、深查资产,全面清查各村集体资产,逐项甄别“三资”使用现状,确保资产应清尽清。合理细分资产类别,在摸清“三资”底子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种形式,分为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及到户类资产。科学确定资产权属,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护、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科学确定资产权属。

明确主体、强化管理。实施明确责任分类管、委托代理专业管、健全体系合力管等方式,压实责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明确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负总责。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行委托代理服务,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推动日常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近两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542个,收回被占集体土地158亩、鱼塘72亩,追缴集体资金75.4万元。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明确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审计等15个部门管理和指导职责。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在村级形成“以监事会为主体、成员代表参与”的监督机制,推行村级报账员、乡级记账员、县级指导员“三员”服务制度,实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行业部门共同监督,逐步形成“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共同监管”的管理新格局。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在农业农村局、联通公司、银行、科技公司四方合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基础上,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开展会计核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监督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发展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新蔡县纪委监委 杨启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