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建立“两个清单” 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干事热情
“‘问题清单’是约束,‘正面清单’是激励,‘两个清单’的建立,更加激发了我们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正阳县纪委监委《关于建立正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两个清单”的意见(试行)》出台后,系统内部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愈加浓厚。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平时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机制,树立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和使用干部,近日,正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推行了“两个清单”制度,涵盖对象包括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县管企业纪检监察工委、各直属事业单位、该县县委巡察机构的全体干部。
“两个清单”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成绩,所负责的工作或所在部门业务工作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或作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召开现场会等情况,以及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安排的驻村帮扶、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或突发性、急难险重任务,且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等情况。
“负面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在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批办督办事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重大失误,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所负责的工作或查办的案件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受到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行政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
“两个清单”的推出在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书写好自己的“正面清单”,坚决让“负面清单”保持空白,以比学赶超的劲头推进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正阳县纪委监委 邹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