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用纪律屏障守护“一河碧水向东流”
冬季的天水湖碧波荡漾,金色的阳光洒在湖面上,呈现出一片波光粼粼的景象。“湖面清理情况如何?河湖长制落实是否到位?”……近日,平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天水湖、安城湖等地,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入冬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河湖长制落实、重点水面生态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以有力监督守护河湖安澜。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实地察看河道生态建设、水质和水量、河湖长制公示及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将监督力量嵌入“河湖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派发问题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整改,形成“监督+整改”的闭合工作回路,倒逼各级河长加强巡河、治河、护河监督力度和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河长的作用。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河长制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加大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
“防止‘河湖长制’沦为摆设,既要靠督察夯实责任,也要靠问责倒逼落实,从而让‘一河之长’切实履行职责,管护好一方清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紧盯河湖长制工作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持续发力、跟踪问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在平舆落实落细。(平舆县纪委监委 胡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