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清朗警营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动驻在单位清廉公安机关创建活动走深走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驻在单位从四个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规范,助力打造构建清朗警营。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以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建设完善“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暨千警助千企”活动,深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纠治与企业交往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依法依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非涉密事项公开制度,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信息依法依规公开机制,扎实开展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抓好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等工作,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党委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督察、党风室、机关纪委职能监督,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纪检专责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使党内监督与纪检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融合,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不断完善。选好配强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配齐配优党支部(党总支)纪检委员,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适应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好专兼职纪检干部、党支部(党总支)纪检委员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
健全反腐促廉机制。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和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同时发力。认真履行一体推进“三不腐”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围绕职责特点和薄弱环节,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立健全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全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不能腐”制度机制;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完善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制度,健全以案促改机制,推动公安民辅警特别是年轻民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