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五举措”扎实开展廉政档案更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加强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在前期已建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从“更新完善内容、加强动态管理、发挥“探头”作用、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五方面进一步打造党员干部“廉政身份证”,更新完善廉政档案、提高建档工作质量,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更新完善内容。按照“有事及时报,年度系统报”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廉政档案信息。对新任干部,要求在自任命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对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告;纪检监察组集中对廉政档案内容进行更新完善,确保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全面性。
加强动态管理。廉政档案实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双重管理”,将个人廉政档案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录入计算机,方便档案的更新、查阅;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要及时跟进做好个人廉政档案的建立;凡涉及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均要督促其主动进行报备,确保廉政档案内容更新及时性和准确性。
发挥“探头”作用。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梳理分析,能及早发现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有效的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发挥档案管理使用的价值,使廉政档案成为廉政建设的一道防腐墙。
加大管理力度。廉政档案要求一人一档、专人专管。定期进行廉政档案检查,发现材料缺损等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规范廉政档案查询,规定查询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阅档案必须登记,并要求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严明档案保密纪律,对在调阅、使用廉政档案过程中出现的泄露内容、私自涂改、抽换档案材料等不当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填报错误及内容不完整的退回重新填报,保证档案质量。同时“廉政档案”作为了解党员干部廉洁情况的“窗口”,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提供重要依据。(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