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驻在单位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和作风建设成效。
加强宗旨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根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改进工作作风。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优化调查研究方式,不断摸实情、查实况、求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改进文风会风,减轻基层负担。
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合理化建议征集和奖励制度机制,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开通服务基层信息平台,及时接办有关诉求,积极回应基层关切;认真落实接访阅信包案制度,落实包案领导“四包”责任制,积极推动案件化解,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成效。
排查整治问题。常态化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摸底排查,细化工作措施,找准问题症结,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治理考核不科学、评判不严谨,严禁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层层加码、弄虚作假等问题,严禁向基层下达不合理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严控基层报表数量,坚决防止多头填报、重复填报问题。
科学精准问责。依照党章党规党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好问题线索梳理排查、核查调查、纪律处分等工作,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提醒功能,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容错纠错相关要求,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鼓励基层民警担当作为。(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