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3月15日进驻市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为保障巡察工作全面、深入、高效完成,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立足实际,强化组织、积极对接、主动作为,采用“三举措”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共同做好巡察“通篇文章”。
讲政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督促指导驻在单位班子及全体干部通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把握巡察工作目标、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重执行,确保支持配合到位。主动对接巡察组,做好接受巡察各项准备工作,督促驻在单位落实巡察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用品等;在单位门口处醒目位置张贴巡察公告,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对外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五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任务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综合协调,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抓落实,确保问题查找到位。督促驻在单位切实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难得机会,提高站位、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和巡察组一起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对巡前自查的问题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中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要迅速整改,严肃处置;对巡后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下一步,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配合巡察组工作,全身心投入、全过程参与,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