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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派驻”监督效能“1+1>2”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晁组长,这是对县教育局巡察的问题反馈和意见清单,请你们协助进行监督落实,推动问题整改。”这是近期泌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巡察反馈意见时的一幕。

  四中全会以来,泌阳县纪委监委着力健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联动机制。在开展巡察中,各巡察组把发现的线索及时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组负责监督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前哨",深入所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通过专项调研、列席会议等方式,掌握所驻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然后向巡察组反馈、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提高了巡察监督效率。

  开展巡察前,巡察组抽调派驻组人员,让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在巡察结束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整改时限,完成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派驻’机制的健全,不仅发挥了巡察监督的‘政治体检’、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减少了派驻组“灯下黑”现象,也缩短了线索发现和问题整改的时间,实现了巡察派驻监督‘1+1>2’的效能。”泌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泌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