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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以四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切实做细做实派驻日常监督工作,以四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综合监督单位逐步夯实风险防控机制。

  强排查,促认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督促综合监督单位通过“自己查、互相找、领导点、群众提”等形式,重点查摆在“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班子岗位风险,以及针对人、财、物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科室风险;明确风险点等级、范围,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对评估情况逐一审定,不合要求的重新排查定级,对已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补充完善和公示。

  强措施,促防控。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围绕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按照“一对一”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同时,重点抓好民主决策、岗位职责、干部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强执行,促落实。抓“防控执行”,注重落实到位。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重点抓好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突出抓好拥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简报等,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作流程图”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强机制,促实效。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以年度为周期,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