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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二十八纪检监察组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八纪检监察组将安全工作视为审查调查的生命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确保把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要求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

  二是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明确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审查调查(核查)组成员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监督责任,确保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到岗到人。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对今年以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际,紧紧围绕“走读式”谈话这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点,深入细致梳理和查摆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到位。

  四是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对审查调查流程、谈话技巧、措施使用、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并严格抓好落实。特别是对高风险的“走读式”谈话,谈话前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六个必知”,并对涉案程度及可能受到的外部压力进行研判,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近期,派驻第28纪检监察组在对某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期间,了解到该同志患有抑郁症和心脑血管疾病,长期服药,不宜对其采取谈话措施,且其问题显著轻微,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时与联系室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决定对该问题线索提出予以了结的建议,有效化解了一次安全风险。(派驻第二十八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