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即是“大利”
据说乾隆下江南的时候,有一天寻访镇江金山寺,他问寺里的高僧:“长江中船只来来往往,这么繁华,一天到底要过多少条船啊?”高僧不紧不慢地回答:“只有两条船。”乾隆问:“怎么会只有两条船呢?”高僧说:“一条为名,一条为利,整个长江之中,来往的无非就是这两条船。”这个典故,发人深省。
孔子也曾提到过利,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意谓君子伸张大义,小人只知道谋取私利。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先人创造词汇,是很讲究也很有艺术的。我们在理解这两句话的时候,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那就极易引起误解,认为孔子说的君子只讲义,不讲利,那就大错特错了。
利益,通俗点讲,是指好处。但若按利益范围大小来分,有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亦有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若以时间长短来分,有眼前利益,有长远利益;若以得到利益的途径分,有合法利益、非法利益,等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君子不是不求利,而是求之以道。君子绝不会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损害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绝不会为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更绝不会为了一己私欲,去贪污受贿,追求不法所得。
比如战国时鲁相公孙仪好吃鱼,大家争相给他买鱼,但公孙仪全部拒之。他的弟子问道:“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公孙仪答道:“受鱼失禄,无以食鱼;不受保禄,终身食鱼。”由此可见,做人不但要追求长远利益、正当利益,更绝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十八大以来,随着正风反腐、“打虎拍蝇”力度不断加大,一拨又一拨的贪官被拉下马。他们滥用职权,为所欲为,贪赃枉法,铤而走险,等失去自由才幡然醒悟,只可惜为时晚矣。一贪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一味追求个人利益和享受,到头来只有一个结局——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走向覆灭。
关于义和利,还有一个例子可以发人深省。清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一天收到家信,说家人为三尺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希望干涉此事,打赢官司。张英阅信后坦然一笑,挥笔复信: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羞愧难当,马上让出三尺宅基地,邻居见了也主动相让,结果成了六尺巷。张英舍弃自己的小利,反而由此作为一段佳话流传下去,引得天下人效仿,其实是成就了一种大利,而这种大利就是一种大义。由此可见,义与利在做出正确的选择时其实是一回事。
大义即是大利。人只要活在这个世上,就会面临利与义的选择,以义为利其实彰显得是一种大智慧。党员干部的大义便是党纪党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就是党员干部从政的“护身符”,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从“他律”到“自律”,自觉把自己“圈进”规矩里,绝不“越雷池一步”,就等于取得了一张平安的“护身符”,也能更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泌阳县纪委监委 邓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