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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张沐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张沐,字仲诚,号起庵,河南省上蔡县塔桥乡张寨村人。生于明崇祯三年(1630年),卒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顺治四年(1648年)入邑庠(中秀才),顺治十四年(1658年),应乡试,中顺天府(今北京)第四十八名举人,第二年会试,中第227名进士。清康熙元年(1662年),出任河南内黄知县。在知内黄的六年中,他崇尚儒学,倾心教育,创办了内黄“繁阳书院”。政事之余,亲自在明伦堂(书院讲堂)授课,寒暑不辍。张沐勤政为民,体恤贫苦。康熙六年(1668年),内黄遭灾,粮食歉收。他一面上书州府请求减赋,一面令富贾乡绅免租贷粮;号召民众互助,共济时艰。

  张沐在内黄为官清正俭约,平时不着锦绣,不重钱财。他调离内黄时,仅取银三十一两三钱作为路资,余者尽散于贫苦饥民,去任之日,老幼追送,临河尚不忍舍①。多人亲送张沐到家,后有几人带眷留居上蔡。清时,上蔡县城关有“内黄巷”。张沐知内黄清操饮冰,深得民心,内黄县人民为了怀念他,为他在县城修建“生祠”。

  康熙八年(1670年),张沐补四川资阳知县,只身赴任。是时,资阳战乱未息,老百姓多避乱山中,田园荒芜,为使黎民安心农耕,减轻赋税,奖励垦荒,招抚流民,人庆安堵,百废俱兴。张沐离任后,资阳人民为了怀念他,为他建立“去思碑”。

  张沐一生,只做过两任县令,但他清廉爱民,清史将他列入“循吏”②,通志将他列入“理学”,县志将他列入乡贤③。后人把他誉为“汉之江都”(董仲舒),“唐之昌黎”(韩愈),尊其为“上蔡夫子”。

  张沐归乡之后,专心从事讲学、著述。他除了在上蔡书院讲学外,还先后主讲于天中书院(汝宁府)、嵩阳书院(登封)、汴梁书院(开封府)。耄耋之年,他又在家乡兴学,创办了白龟庙“白龟圃”学堂。

  张沐晚年正逢“康熙盛世”时的修志热。由于他博览群书,知识渊深,河南的府县多聘请参与编修地方志。其中称著的有康熙二十九年(1690),由上蔡知县杨廷望监修,由他编纂的《上蔡县志》十五卷;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由开封知府管竭忠监修,由他编纂的《开封府志》四十卷;同年,由河南巡抚顾诚监修,由他编纂的《河南通志》五十卷。从河南,乃至全国,在短短的五年之间,编修县、府、省三部志书的也只张沐一人。

  张沐修志,不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有他自己独到的理论和见解。他在他的《溯史学钞》目录里,明确指出:一是修志不能一成不变地照搬旧志,要详加考订,阐微发幽,当固则固,当革则革;二是修志用语要朴实无华,通俗易懂,文风端正;三是修志要有主见,不能盲从,以讹传讹;四是修志要严肃认真,不能轻率草草。认为“志,所关乎人心、风俗、国家治乱之机”,是大事,不能一援颓废。他的这些观念和理论对清乾隆时期的方志学家章学诚、武亿等都有极大的影响和启发,就是在当今,对于编修新方志仍有借鉴意义。

  张沐一生著述甚丰,有记载的就有23部之多。除上述的《上蔡县志》《开封府志》《河南通志》之外,尚有《四书疏略》《五经疏略》《学道六书》《图书秘典》《溯源史学钞》《童经》等。

  张沐为官讲学数十年,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不置田舍。是时,其家只有几十亩薄田和十几间普通的民房。死后,葬于村东张氏祖茔。其后人亦抱本守诚,清白传家。

  而今,在其家乡,还有“张沐坐内黄,一任到老”,“行装一箱书,文银三十两”的清廉佳话。

  附:史料佐证:

  一、《上蔡县志》康熙年间本,民国年间本;

  二、张沐故居、张沐墓、张沐墓志。

  【注】①都察院左御史刑部尚书魏象枢《奉谕举廉以惜人才军事疏》。

  ②《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三·循吏一》

  ③《上蔡县志·乡贤》

  (作者:刘孔名,上蔡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上蔡霞天诗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