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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全链条”贯通发力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夯实巡察工作基础,正阳县委巡察机构以政治引领、全员培训、指导督导、激励约束等方面为抓手,不断探索创新巡察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巡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巡察组长库、专业人才库等,建好建强巡察干部队伍。选配政治站位高、实践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担任巡察组任组长,充分发挥把方向、定思路、管队伍的作用。合理搭配巡察力量,在专职巡察干部、组织、党建、纪检、财务等模块化配备模式基础上,根据被巡察单位体量大小、资金项目多少等特点,采取灵活搭配的方式,为巡察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力量支撑。强化全员培训,提升巡察组从政治的高度查找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动真碰硬的意识,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整体水平。

做细巡前谋划。巡察前,巡察办制定巡察工作总方案,明确巡察的主要内容,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明确方向和要求。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收集被巡察单位的“三定”规定、计划总结、上级文件、领导签批文件等资料,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核心职责、班子结构、突出矛盾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进驻后要查证的问题提前列出清单,做到按图索骥、有的放矢,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抓实巡中指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联系巡察组制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巡察办围绕“三个紧盯”实施分阶段指导督导。紧盯巡察前期的方案制定、巡察准备等工作开展指导督导,紧盯巡察中期的问题查证核实、分析研判、底稿制作等工作开展指导督导,紧盯巡察后期的报告修改完善等工作开展指导督导,为巡察工作中措施使用、把脉定性、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各环节提供了标尺依据,推动全县巡察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深化巡后评估。严格落实巡察报告组办会商制度、巡察后报告评审制度、巡察组履职尽责考核制度。巡察办、巡察组对巡察报告进行联合会商,对巡察报告中的问题进行逐个讨论,对问题表述是否客观、准确,印证数据、事例是否充实等进行研究,对照巡察报告评审标准,对各组巡察报告质量进行评审打分。同时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在巡察组履职尽责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激励巡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为巡察工作质量的提升贡献力量。

县委巡察机构将持续以更高的标准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以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锻造队伍,努力提高精准发现问题效率、提升推动解决问题效能、提增巡察工作效益,切实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正阳县纪委监委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