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以集中督查保障整改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成效,自10月19日开始,泌阳县委巡察机构派出11个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干部组成的督查组,对十二届县委22个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历次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一是周密组织。县委巡察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督查方案,并组织召开督查工作培训会,对参加督查的所有同志进行为期半天的专题培训,明确督查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二是突出重点。各督查组坚持从严从实原则,紧扣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以“见人、见事、见效”为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账销号,综合督查,全面客观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成效。
三是务求实效。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推动巡察整改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各督查组共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22次,查看整改材料600余份,个别谈话5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督查组将对督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汇报。对本次专项督查情况,县委巡察办将下发督查情况通报。(泌阳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