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创新方式方法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正阳县委巡察机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突出监督重点,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根本遵循,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进度与效果并重、数量与质量兼顾、有形与有效统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进行集中调研,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党组织意见,根据不同单位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时间,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不搞平均主义。探索丰富群众参与巡、带着问题点题巡、旁敲侧击深入寻、现场比对实地巡等“实用”方式解决“巡不深”“察不透”等问题。运用“常规+专项+提级+交叉”“点穴式+机动式”巡察方式,打好组合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针对巡察干部巡察方式方法掌握不全、运用不足,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不够等问题,县委巡察机构把参加一线巡察作为成长锻炼、发现干部重要平台,坚持“边巡边学、巡学相长”,围绕巡察操作技巧及实际遇到问题、纪律要求等方面及时对巡察干部进行充电。安排巡察干部每轮进入不同组别参与巡察,学习不同组别的工作方式和经验。配合省市巡察组参与省委巡视提级巡察、纪委监委等岗位学习,通过借鉴学习“取经”、外延学习“淘金”、岗位实战“练兵”等方式,迅速提升政治鉴别、发现问题、组织协调等能力,促使迅速成为“能巡察、敢巡察、善巡察”的纪检监察干部。
探索优化巡察后评估制度,让被巡察单位给巡察组“挑刺”“打分”。按照“一轮一评估”原则,每轮巡察结束后,立即启动后评估程序。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三个层面对每个巡察组工作情况实施全链条闭环考核评估。围绕巡察组巡察期间纪律严不严、作风实不实,落实“十条禁令”彻底不彻底,有无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等方面向被巡察单位发放评估表,对巡察组整体估值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正阳县纪委监委 熊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