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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1.确山县石滚河镇斩龙庙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朝菊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2月,周朝菊在操办其子婚礼过程中,大操大办共设宴78桌,其中收受11名服务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100元。同时,周朝菊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19日,周朝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确山县交通局执法所协管员李永鹤收受他人礼金礼品问题。2019年6月至11月,李永鹤任确山县交通局执法所协管员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聊天方式向涉黑人员陈勇透露卡点当班情况及治超信息,并收受陈某所送芙蓉王香烟一条、苏打水一箱,通过微信收受人民币300元,用于个人消费;上述收受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520元。同时,李永鹤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19日,李永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确山县普会寺镇马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新士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6月12日,时任普会寺镇马沟村党支部书记的朱新士在举办父亲丧事过程中,由其弟出面举办丧宴,收取13名服务管理对象(马沟村组干部)所送礼金共计4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19日,朱新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确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