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驿城区林业局信访办副主任崔俊奇套取资金用于吃喝招待和个人消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崔俊奇采用伪造该单位去世职工姜某的签名,套取工资及困难补助资金39812元;其中16020元用于苗圃场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护林防火和林政资源巡查误餐费,剩余23792元用于吃喝招待等支出和个人消费。2019年1月28日,崔俊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驿城区东风街道小刘庄社区胡庄村民组组长王春香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春香在担任胡庄村民组组长期间,胡庄村民组存在就餐、招待等支出5090元、花篮礼品支出1420元,王春香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月4日,王春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驿城区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赵科选违规发放司机补助问题。驿城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于2018年2月、5月、8月合计发放1-8月司机补助4800元,属无依据乱发补贴;该大队还存在2018年9月支出各县执法大队人员招待就餐费3004元无接待公函问题。2019年2月14日,赵科选被诫勉谈话。(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