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沁阳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张国强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8年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沁阳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张国强分9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1100元。2019年6月24日,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修武县云台山镇旅游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司纪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5月13日,修武县云台山镇旅游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司纪忠在修武县七贤镇某饭店举办“乔迁宴”,邀请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37人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6100元。2019年5月15日,司纪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沁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刘家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8月、2019年2月,沁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刘家辉分别在沁阳市某餐厅和崇义镇某饭店,以两个女儿结婚为由宴请沁阳市政协和沁阳市供销社工作人员46人,共收取礼金5300元。2019年6月24日,刘家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焦作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