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9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12件,谈话函询277件次,立案1117件,党纪政务处分1424人(其中党纪处分1149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58人,一般干部49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46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处理229人,党纪政务处分168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起,处理100人,党纪政务处分70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0起,处理129人,党纪政务处分98人。
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443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972人次,占总人次的66.9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34人次,占23.3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89人次,占4.2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43人次,占5.48%。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