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通报3起征地拆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驿城区蚁蜂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彭彬骗取国家征地补偿金问题。2016年11月,在G328国道蚁蜂段征地拆迁补偿过程,彭彬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92.67万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19年1月15日,彭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驿城区蚁蜂镇胡楼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德周违规获取国家征地补偿金坐收坐支问题。2016年,G328国道蚁蜂段拆迁共征用胡楼村林场土地5.5305亩,土地补偿款共计23.7811万元错误补偿给了该村村民康某明,后康某明返还给胡楼村11.5万元,剩余补偿款被康某明个人占有。胡楼村收到康某明返还的11.5万元后,未将该款入账,坐收坐支。孙德周作为胡楼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2019年1月15日,孙德周收到开除党籍处分。
3.驿城区蚁蜂镇胡楼村村委主任鲁小岭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问题。2016年9月,在金顶山景观大道拆迁过程中,鲁小岭在已租给彭某涛、宋某远、李某建游乐场的耕地上临时搭建188.19平方米活动板房,骗取国家补偿款6.02万元。2019年1月15日,鲁小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