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优良家风
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家”是缩小的“国”,“国”是放大的“家”,家风家教也在岁月的积淀中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中华文化的重要内容。家风,是中华文化的缩影,是文明的延续。
家风,亦称门风、家声、父风等,是家庭或家族的风气、风范,是在累世繁衍生息的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立身处世之道、道德面貌和价值观念。“家风”一词最初使用是在西晋时期。庾信《哀江南赋序》中说,时人潘岳作《家风诗》,被誉为“始述家风”。
万丈高楼始于基,一个人价值观形成的起点是家风,家风就是一个人和一家人成长的“地基”,从《颜氏家训》《朱子家训》到《曾国藩家书》《钱氏家训》,这些优良家风的教诲,成就的是我们熟知的大家。
家风是精神、文化层面的东西,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还可称为家文化。人们长期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必然会不知不觉地受到家风的影响和熏陶,言行举止,必定要带有这个家庭家风的特征。
良好的家风可以使家人朝积极的方向发展。无意识的润物细无声的家风,比具体的教育活动给人的影响更为深刻而持久。
北宋廉吏包拯,官至枢密副使(副宰相),为官一生清廉, 不畏权贵,最恨贪赃枉法。“为官如清水,不持一砚归”传为佳话。包拯晚年立下遗训:“后世子孙仕官, 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祖坟)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要求把这个遗训刻在石上,砌在堂屋的东壁“以昭后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孝悌为本、勤俭持家、宽厚仁爱、和谐友善。颜之推《颜氏家训》言:“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家庭建设,以孝悌勤俭、宽厚友善的齐家之风来培育优良家风,以优良家风熏陶润泽家庭成员。
唐朝宰相张九龄云,“治国之道,实由家治也”。曾获“江南第一家”称号的浦江郑氏家族家规中,专门针对出仕做官子弟的规定就有3条,要求他们勤政恤民、清廉为官,并制定给予俸禄微薄者以资助、避免贪腐的制度。在这种义门家风熏陶下,该家族宋元明三代出仕做官者多达173人,却无一人因贪腐受到查处。借鉴传统仕宦家风文化,领导干部带头立家规正家风,将有助于形成守正做人、踏实干事的良好作风。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肯定个人、家庭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将后者置于前者之上。钱镠《钱氏家训》言:“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根人民,深入群众,弘扬家国情怀,强化责任担当。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道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和立业之基,提倡克己修身、正心笃志、知行合一的精神。诸葛亮《诫子书》言:“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牢固树立慎独自省意识,注重修身养德,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行。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才能廉洁为政、廉洁治国,干得出实业、造的福民生。(西平县纪委监委 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