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
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惩治腐败问题,纯洁党的干部队伍,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担当。十八大强调执纪监督要“抓早抓小”,将预防作为执纪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既接续“抓早抓小”的方法论,又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四种形态”贯穿始终。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可以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纪委监委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从而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防微杜渐,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和基本职责,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将日常监督更全面,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三、严管加厚爱,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监察法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工作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单纯的办案机关,工作实践中,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党的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要求,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不能仅仅停留于事后式的重典治腐,,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更是成绩”的工作意识,在惩防并举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少数,从而构筑预防腐败的坚固堡垒。(泌阳县马谷田镇纪委 刘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