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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

发布时间:2019-11-2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党自上而下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党员干部只有通过不断“照镜子”,找出差距,补齐短板,才能提升能力,增强本领。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照镜子,照什么样的镜子,怎样照镜子,是我们要必须面对的问题。

  以党章为镜。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章为镜,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党章要义,将党章时刻印入脑中、内化于心。同时,对照党章检视自身问题,规范自己的言行,修身正己,真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以榜样为镜。最近热播的《榜样4》专题节目,张富清、李连成、黄文秀等等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标杆;一个个典型事迹,为我们树立了一面面旗帜;他们都是时代的楷模,他们用自身行动践行着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经常以榜样为镜,照一照自己思想和言行上的差距,并沿着“榜样”指明的方向奋勇前进。

  以群众为镜。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党从成立那天起,就抱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因而,群众是党员干部最好的“镜子”,要时刻检视自己:是否站在群众的角度上思事、谋事?所作所为是否为了人民群众?行动是否朝着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作为党员干部,就要时刻以群众为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对群众“望闻问切”的过程中审视自身的形象,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赢得群众的肯定,我们才不负于党,不负于人民。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善于照镜子,勤于照镜子,对标找差,只有不断克服自身不足,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把自己培养成工作中的“多面手”、岗位上的“排头兵”,才能不辜负党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更好在建设党的光辉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泌阳县纪委宣传部 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