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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理明 不妄取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明代理学家薛瑄认为,清廉有三种境界: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明节而不苟取者,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下也。为上者,甚少;为下者,甚众;居中者,不在少数。党员干部理应不忘初心,明大理,守党性,不妄取一厘一毫,不贪占一丝一缕。这一论述跨越六百年时空,依然振聋发聩。在新时代的廉政建设中,唯有以“见理明”为根本,方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让“不妄取”成为刻入骨髓的自觉。

明理方能立身,思想高度决定行为纯度。清廉的最高境界,源于对天理道义的透彻认知。王阳明曾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朱熹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皆指向以理驭欲的修身法则。北宋名臣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西北戍边时拒收将士所赠貂裘;明代海瑞罢官归乡,仅靠薄田数亩维生,临终仅余俸银八两。反观清代巨贪和珅,虽通晓律法却私欲膨胀,终成“贪官标本”;当代某些“学者型官员”熟读马列却背弃信仰,沦为“两面人”。可见,若不能以真理涤荡私心,纵有满腹经纶,亦难逃利欲熏心。

历史长河为镜,清浊之辨照见兴衰之理。中华文明五千年,清官文化与贪腐痼疾始终如影随形。东汉“悬鱼太守”羊续,将下属所送鲜鱼悬于庭梁以儆效尤;明代于成龙任两江总督时“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被康熙誉为“天下廉吏第一”。而南宋权相贾似道私占西湖园林,明代严嵩父子聚敛财富堪比国库,终致身败名裂。今观焦裕禄在兰考治沙时坚持“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杨善洲退休后垦荒造林价值三亿却分文不取,与那些“亿元水司”“黄金处长”形成云泥之别。历史反复证明:清则流芳百世,贪则遗臭万年。

守心更需践行,知行合一才是真功夫。真正的廉洁,是理论清醒与行动自觉的统一。张謇创办大生纱厂时立誓“不取公家一文钱”,将企业利润悉数投入教育民生;当代“樵夫”廖俊波走遍政和乡村,却从不收受群众一篮地瓜。反观晚清盛宣怀,虽兴办洋务却中饱私囊,终成身带污点的“红顶商人”;一些落马官员忏悔时坦言“道理都懂,就是管不住手”。这警示我们:廉洁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刻在心中的戒尺。唯有将党性修养化为“条件反射”,方能在“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中岿然不动。

天地有正气,浩然贯古今。薛瑄的清廉三境说,恰似穿越时空的警世钟。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当以“见理明”破除迷雾,以“不妄取”砥砺品格,让“不敢腐”的震慑升华为“不想腐”的自觉。唯有如此,方能在物欲横流中守住精神高地,在时代大潮中书写无愧于心的清廉答卷。(确山县纪委监委 朱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