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泌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四监督四到位”举措开展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
监督站位提升,确保领导到位。泌阳县纪委监委以“三个强化”着力提升站位,加强对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把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点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制定《泌阳县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和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的泌阳县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此项工作。建立了“日排查、周总结、周报告”等整治工作制度,对迟报、瞒报、漏报排查线索、排查不细、总结遗漏的,给予督办或通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钱学俊每周听取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问题线索亲自过问、亲自批示。
监督问题导向,做到清仓到位。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四再一严一实”监督有关单位全覆盖排查,把问题线索查清、吃透,不留死角。针对县乡两级供销合作社自查结果不精准、自查问题不全面等现象,县纪委监委向全县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乡供销合作社党组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来受理和已处置的供销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历年的审计报告进行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逐一甄别研判、筛查核实,并与巡察机构、供销系统掌握情况进行比对,做到清仓见底、不留死角。止5月15日,乡镇(街道)纪(工)委上报经过分析研判,排查梳理出问题线索9个,廉政风险点19个。结合去年5月份县委第十二巡察组对泌阳县供销合作社开展的巡察情况,与巡察问题进行再次比对,将巡察中存在的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集体资产管理缺失、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问题再次进行梳理比对。做到“四个不放过”:整改建议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为下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对目前正在办理的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专班督导,确保快查快结、问题查清、处理到位。
监督整治重点 ,确保震慑到位。县纪委监委聚焦整治重点,精准落实“三化”,确保整治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瞄准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工作关键点,聚焦供销合作社系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对权责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决心意识,强化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督促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梳理汇总“三单一表”,监督梳理出权力事项5个、责任事项5个,进而扎牢制度的笼子。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取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两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红线”、“底线”,“高压线”,教育全县供销社系统员工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不踩底线、远离红线,始终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明白人”。对随时发现的一般问题,随时监督纠正;对随后立案查处的案件,还将持续开展以案促改,确保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等效果。对发现和上报的问题线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抽调精兵强,随发现、随研判、随分类,做到研判精准,不错过一个线索。
监督合力促成,确保联动到位。在牵头整治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注重力量整合,协调联动,避免单打独斗、孤军奋战。加大内部监督整治合力,将派驻监督与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党风政风、信访、监督检查等股室力量整合运用,提高权威、效率。综合运用日常谈话、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参加会议等方式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问题,强化日常监督。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沟通协调,与县委巡察办、县政府办公室、县供销联合社、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健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紧盯群众反映的供销社方面的信访事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形成了推进整治和促改进改革治理工作的强大向心力。(泌阳县纪委监委 赵弘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