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被不实举报心里总像压着块石头,现在组织澄清了,终于能甩开膀子干事了!”这是泌阳县一位被澄清正名干部的心声。
近年来,泌阳县纪委监委通过明确澄清正名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后续激励关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县域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在受理信访举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全面查清事实真相。对于经核查认定为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既防止该澄清不澄清挫伤干部积极性,也避免随意澄清影响监督严肃性,确保澄清正名工作依规依纪、精准规范。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有序,该县纪委监委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建立不实举报线索核查机制,明确核查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对需要澄清正名的,根据被举报人的岗位性质、不实举报影响范围等因素,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进行,使澄清既有温度又有尺度。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澄清正名工作高效推进,让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信任。
在做好澄清正名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后续激励关怀,对被澄清正名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顾虑,重拾工作信心。对受到不实举报但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中体现激励导向,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精准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各项举措,不断增强干部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安全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泌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王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