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泌阳县赊湾镇王闫村原村委主任周海坡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
来源:泌阳县 发布时间:2020-11-13

     2019以来,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治理基层“小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工作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等作风问题,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以案示警,现将泌阳县赊湾镇王闫村支部书记周海坡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如下:

周海坡,男,汉族,1962年9月生,泌阳县赊湾镇人,高中文化程度,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进入王闫村委工作,2018年4月至今任赊湾镇王闫村支部书记。2002年,时任王闫村委主任周海坡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的情况下,擅自将王闫村委10亩土地转让给他人承包种树。2009年左右,周海坡在王闫村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村民土地4.8亩挖掘建鱼塘,至今没有给群众任何补偿,周海坡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海坡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案例,反映出三资领域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说明基层“小微腐败”仍是沉疴顽症、积习难改,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无视国家法律,以权谋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教训极为深刻,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查处、从严整治。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经常做到自查自纠,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一刻不放松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压力传导,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中共泌阳县纪委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