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泌阳县 发布时间:2020-12-09

根据县委巡察统一部署,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开展了为期50日的集中巡察。 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县住建局党组针对反馈的3方面12项2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6项,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2个,建章立制40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学习计划。二是组织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对十九大精神重新进行学习。三是局党组逐支部抽查了组织学习的情况及心得体会等内容,并进行了通报。

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是梳理城镇化建设短板,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3次。二是申报南河步行街项目遗留的27户2020年度过渡费109300元,计划于12月底前全部发放。三是制定《泌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了环境卫生知识宣传,现已发考核通报3期。四是对办证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及电脑实操培训,录入电子公章,服务窗口可单独进行办理及出证,现80项业务均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

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精准,工作监管不力。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危房改造文件精神,并要求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排查,重新定级,按图纸要求限时完成整改质量问题,反馈问题己整改,并根据各自实际,完善好相关手续。二是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识别程序规范识别,对排查出鉴定、选户定级不精准92户,己全部鉴定。并对符合C级7户、D级20户改造的农户,下发了鉴定报告,己实施建设。三是对危房改造后的质量问题,反馈问题己整改完成,个别问题己按扣减费用处理。四是各实施主体在完善手续的同时,杜绝异地建房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旧房未拆除的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己全部处理,房屋闲置的,户主去世后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单身户收归集体所有。五是对危改户实行大排查,逐户过关,关于杨家集镇、黄山口乡、象河乡等相关乡镇危改房存在问题的12户,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验收人员按图纸严把验收关、扩大核验范围,确保所有改造房屋质量合格。

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制定《中共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二是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相关议题,10月底,专题召开会议对退伍兵安置工作进行研究。三是局党组分工以及组织人事任免等文件已严格按照局党组文件下发。

五、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制定《泌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规范办理的通知》,并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二是按照《物业承接检查办法》,进行承接备案,要求73个在管物业小区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费价格,转发《驻马店市物业在管小区“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对物业在管小区实施“红黑榜”管理。三是制定《泌阳县建筑施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县城区27个在建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9月底召开了建筑施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会,并组织相关在建项目观看事故警示片1次。四是质监站已把两类工程项目纳入质量监管范围,并进行了正常巡检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19项,均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收到了整改回复。五是10月份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对13家燃气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下发了整改通知,相关企业已进行整改,查封液化气分公司2家。

六、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局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相关精神,集中学习4次、机关集中学习16次。二是要求党组成员及二级单位一把手,对照自身所管工作于12月中旬上交述职述廉报告。

七、违法违纪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尽职尽责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三是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绝不姑息。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了企业收支发放,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三是加大对财务工作人员培训,规范账册整理工作。

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组织各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了《会计法》,健全了各单位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二是局党组要求住建系统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采购,计划财务股监督指导各二级机构财务工作。

十、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定党建学习计划,各支部参考学习,确保各支部及时、准确学习领会党中央的重要精神。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王喜武等8人相关案件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有“辣味”的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在二级单位任职的党组成员已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五是印发《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并按照新标准足额收缴17、18、19年党费39836.58元。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不够。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研究本系统从严治党形势。二是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过程。三是梳理了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局纪检室实行全程动态预警监督。

十二、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二是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三是通过整改,泌阳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配备领导职数为1人。

下一步,县住建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住建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7922910;邮政信箱:泌阳县北一环住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63700(信封请注明:对县住建局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byjsj@163.com。                                 

                    

中共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