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案件已经初步审理完毕,审理此类案件我们经验不足,拿不准、吃不透的地方要及时向市纪委请教,通过协审制度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确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张青银对部室内人员安排道。
自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提级协审制度以来,确山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并充分听取上级纪委反馈意见。此外,通过对自办案件业务指导、“乡案县审”等举措,逐步提升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落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提级协审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汇报协审。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处分执行等方面,与上级纪委及时沟通,听取指导意见,避免案件在定性处理方面“把不严、拿不准、定不好”等问题。为切实高效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定性处理、政策把握运用等方面存在的疑点、难点,开设“审理小课堂”,对常见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解答说明,对原则性、宏观性政策进行解读研讨,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帮助办案部门解决难题、提供思路,补短板、强弱项。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常见的难点、疑点、堵点、共性问题,有的放矢,逐一销号,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坚持“乡案县审”制度,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为全面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整体质量,将乡案县审、交叉审理等机制作为推动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审理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跟踪监督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情况,督促镇、街道纪委及时报备,避免审核意见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窗口’,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持续推动案件高质量发展。”确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审理室 罗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