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龙街道周湾居委会原主任牛国营违反程序签订承包合同问题
2006年11月,时任盘龙街道周湾居委会主任牛国营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情况下,代表该村村委与他人签订了周湾林场承包合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牛国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20年4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牛国营党内警告处分。
二、刘店镇姚楼村党支部书记彭国清违规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2017年秋,刘店镇姚楼村党支部书记彭国清及其弟彭国红擅自占用该村平东组位于确刘路南侧约3亩的集体土地共同经营脱花生生意。彭国清作为姚楼村党支部书记,擅自占用本村民组集体土地用于盈利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国清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