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汝南县委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豫办〔2022〕31号)有关巡视巡察整改评估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机制,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将对每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县委巡察办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于近日统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成立评估组,对十四届汝南县委第二轮“巡乡带村”的9个乡镇(街道)和27个村(社区)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创新运用“三结合”工作方式,传导巡察整改监督压力,有力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量化评估与动态评价相结合。根据《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围绕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和信访事项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双公开”情况、资料归档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制定《巡察整改情况评估评分表》,精准量化各项整改任务的分值,客观公正对被巡察单位进行量化评估。结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动态评价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等次。
查阅资料与实地走访相结合。为全面评估巡察整改工作,评估组分为两个专业小组,分别负责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统一组织、分工查验、相互复核、集体研判,盯紧整改实效,一个方面一个问题的查验和评审,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实地验收结果验证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并注重征求群众对于巡察整改结果的满意度,充分体现巡察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
闭环监督与联合督办相结合。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发挥监督合力,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闭环,建立多方联审会商机制,联合督办促问题真改实改。强化整改评估成果运用,将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监督整改。同时对评估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不到位的两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评估组反馈的149个问题,已整改146个。十四届汝南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527条问题,已整改493条,综合整改完成率93.5%,挽回集体经济损失68万余元,退还追缴违规违纪资金45万余元,群众满意度100%。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巡察整改监督制度化、常态化。”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同志表示。(汝南县委巡察办 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