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办案曾经陷入力量弱、能力素质低、人情干扰重的现实困境。成立协作区后,人员力量得到整合,系统优势得以发挥,基层办案质效显著提高。”说起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带来的变化,上蔡县纪委监委第四协作区负责人陈国庆很是认同。
近年来,上蔡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室组”“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多方联动作用,协作开展重要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转变。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的原则,将全县2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6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实行“1+1+N”(即一名委班子成员+一个监督检查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协作区建设的日常管理,相继出台《上蔡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协作区管理暂行办法》《上蔡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合办案实施方案》等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履职更加精准定向、清晰对焦、力求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协作区队伍建设,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常态化、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机制,依托中纪委“视频讲堂”、协作区周例会、“清风夜校”、“日学一小时”等载体,着力提升协作区队伍专业素养。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组织协作区全员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分批次从协作区选调人员到委机关业务科室跟班学习,做实以干代训、以案促学。2023年以来,已开展相关学习培训10余场,先后抽调协作区人员参与专案办理、常规巡察等工作20余人次。
在案件查办方面,该县纪委监委形成定期召开会商研判工作会议、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运用联动成果的工作模式,为提高协作区办案质效提供标准化、具体化指引。各协作区成员单位对遇到的案情时间跨度久、取证难度大等疑难复杂的案件,加强横向协作,灵活调配人员,交叉参与办理或直接提级办理,快速有效整合协作区工作力量,高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完善协作区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协作区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凝聚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合力,为基层监督执纪工作注入强大动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蔡县纪委监委 黄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