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松,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201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韩寨镇康湖村村委主任,2011年11月任康湖村党支部书记。
2009年5月,未经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康建松明知其父母康某句、孟某和妻弟张某国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和临时救助政策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办低保和临时救助并获批,致使上述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22878元和享受临时救助补助900元。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019年11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康建松同志撤销康湖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款142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