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专栏

确山:三强化助“扫黑除恶”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01-0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确山县纪委监察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通过三项强化措施,坚决冲破“关系网”,彻底打掉“保护伞”,死死盯住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线索排查。借已发案件“筛”线索。对公安机关近年来侦办的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案件“逐案过筛”,从中发现线索。向行业部门“要”线索。督促县国土、交通、城建、房管、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对行业内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采砂、交通运输、建筑、招投标、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保护伞”线索摸排力度。从社会各界“挖”线索。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以及失职渎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扫黑除恶活动以及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保护伞挖掘。主动出击,加大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挖掘查处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深挖“保护伞”意识,对在办的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案件逐案过筛,及时发现和移送线索。

  2018年,确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59起,处理15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确山县纪委监察委)